原文書名:The Third Chimpanzee:The Evolution and Future of the Human Animal
直譯:第三種黑猩猩:人類動物的進化與未來
作者:賈德.戴蒙(Jared M. Diamond)- 也是《槍炮、病菌和鋼鐵》的作者
出版社:時報出版
中文版出版年:2014
原文出版年:1992
讀過這本書讓我看世界的思考邏輯又高了一層。
能脫離小族群的視角,學會用作者常要我們想像的外星人視角看地球上發生的事。
是種能讓人得到平靜的思考方式。
當你跳脫種族、靈長類、哺乳類、動植物等分類,就更能以大局來觀察與思考。
而且這本書的作者很幽默風趣,知識量高但讀起來一點都不生硬。
讀完又再度好感謝蒙格有在推薦書單提到這本書,不然我覺得自己應該很難會巧遇到這本 1992 年出版的書。
蒙格的推薦:[分享] 查理蒙格的推薦閱讀書單(20本)
這本1992年出版的書非常歷久彌新!
很有趣,用生物學的視角分析人類,可滿足許多好奇心。
例如在第三章討論的,為何人類跟普遍動物不同,有「隱性排卵」和「隱性交媾」,看生物學家提出各種論點很有意思很像哲學辯論。
喜歡作者客觀中立的敘述方式,像一個外星人在觀察地球的人類,完全跳脫,沒有立場。
沒有要指桑罵槐、沒有要怪罪什麼,只是提出事件,誘發讀者思考。
喜歡那些有點哲學的思考,例如怎麼定義「殺」與「謀殺」。
為什麼有些生物可以被殺無所謂,有些卻會遭到撻伐,界線在哪?為何如此定義?
要是所有的生物,從細菌到人,可以排成一長列,我們必須決定在哪兒「殺」變成「謀殺」,「進食」變成「自相殘殺」,大多數人將這條界線劃在人與所有其他生物之間。
不過,有不少人吃素,任何動物都不吃,可是吃植物。
還有一小撮聲音越來越大的人(屬於為動物爭權利的陣營)反對動物實驗,或者說,反對以某幾種動物做實驗。
主張動物權的人士,對貓呀狗呀或者靈長類,特別來勁,不怎麼過問老鼠,而且一般而言,不為昆蟲與細菌發言。
還認識了專家們怎麼對考古出來的遺跡做推論,例如可以從原始人的洞穴看出當時的人類是以什麼為食,或是透過獸骨的眼眶大小推測是夜行性還是晝行性。
開始會用不同的視角看待這世界上發生的事。
開始更在意後果的後果,因為看到了前人是如何讓現在演變成這樣。
沙漠原來並不原本就是沙漠,被消耗殆盡才成了沙漠。
看到人類造成許多動植物滅絕和許多地區變成荒地、沙漠,真的是蠻揪心。
為什麼人類人口爆炸性成長,大家還是一直希望提高生育率呢?
提高生育率的優點可能是讓國家有競爭力,但對地球有什麼好處嗎?
看這本書會覺得自己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分享重點:
- 語言和長壽是人類與眾不同的關鍵
- 睪丸尺寸理論
- 為何只有人類是「隱性排卵」,且在私密的空間性交?
- 也許只是性擇
- 死亡與老化的奧秘
- 不只有人類懂藝術
- 農業發展是禍是福?
- 生物地理因素影響誰是強國
- 馬帶來了巨大利益
- 沙漠是被消耗殆盡才成了沙漠
- 最後作者的話 –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語言和長壽是人類與眾不同的關鍵
語言讓我們彼此溝通,精確的程度其他動物完全比不上。
語言讓我們共同草擬計畫、彼此教導,以及學習別人的經驗——包括不同時空的經驗。
「前面第四棵樹,正右轉,把公羚羊趕向紅巨石,我會在那兒埋伏,等著用矛刺牠。」
有了語言後,傳達這樣的訊息只不過費時幾秒鐘而已。
要是沒有語言,這個訊息根本無法傳達。
沒有語言,我們的原人祖先就無法腦力激盪,找到改進石器的辦法;或者討論一幅洞穴壁畫的意義。
沒有語言,即使一個人,都很難想出改良工具的辦法。
發明文字之前,老年人是資訊與經驗的資料庫,在今日的部落社會中,他們仍在扮演那種角色。
在採集—狩獵時代,宗族中即使只有一個年過七十的人,他的知識也能決定整個宗族的命運。
因此,長壽是我們越過獸界,進入人境的本錢。
人之所以獨特,看起來關鍵是保留資訊的能力。
沒有語言、文字時靠長壽來傳遞資訊,有了文字後就能保存超越年齡年限的資訊。
睪丸尺寸理論
「睪丸尺寸理論」是現代體質人類學(生物人類學)的重要成就。
英國科學家測量過三十三種靈長類的睪丸之後,發現了兩個「趨勢」:
性交次數頻繁的物種睪丸比較大;
「雜交」的物種,雄性經常有輪番上陣,與同一雌性性交的陣仗,特別需要大的睪丸(因為射精量最多的雄性使雌性懷孕的機率最大)。
由於「授精」成為競爭性的摸彩大賽,大睪丸使雄性在摸彩箱中註入更多彩票,提高中獎機率。
因此經過演化後的睪丸的大小:體重 45.5 公斤的雜交黑猩猩 > 一夫一妻人類 > 體重 200 公斤的一夫多妻大猩猩。
跟體型沒有關聯,是跟使用頻率有關😆
為何只有人類是「隱性排卵」,且在私密的空間性交?
「隱性排卵」就是不會像其他母的動物會發情告昭天下自己正在「排卵」。
對其他動物來說,交媾是非常危險的事,一來會燃燒珍貴的卡路里,還會忽略採集食物的機會甚至提高被獵殺的風險。
因此只在排卵期交媾,且花的時間越少越好。
但人類卻不會有發情期,連人類女人自己都無法不透過其他量測方式得知自己是否正值排卵期。
書中說所有其他的群居動物都公開交媾,無論是雜交,還是持久的配偶,但人類不會這麼做。
對於隱性排卵與隱性交媾,目前至少有六個理論可以參考,生物學家還在辯論,並無共識。
作者說透過當時有的六種推測理論,能反映出科學家的性別與世界觀。
理論一、隱性排卵與交媾在男性獵人之間,可以促進合作,降低相互的敵意。
作者說這是許多傳統男性人類學家偏愛的理論。
完全站在男性的視角,彷彿演化是依循男性的利益😆
理論二、隱性排卵與交媾,鞏固了夫妻的連繫,奠定了家庭的基礎。女人一直維持對男人的性吸力,又可以隨時滿足男人的性需求,就能將男人拴在身邊,協助撫養子女。隨時可以享受交媾,是男人協助撫養子女的報酬。
作者說這是許多其他的傳統男性人類學家偏愛的理論。
他認為這個理論非常的「男性沙文」,寓意是:女人是為了使男人快樂而演化的。
但作者說這個理論無法解釋成對終身廝守、共同撫養子女的長臂猿,長臂猿公開交媾且有發情期。
他說長臂猿大概隔幾年才會交歡幾次,所以性不可能是牠們的「婚姻」黏合劑。
理論三、賽蒙斯(Donald Symons)注意到:
雄性黑猩猩獵到一隻小動物後,比較可能與發情的雌性分享,沒有發情的分享機率比較低。
於是賽蒙斯推測:人類女性也許是為了能夠長期分享鮮肉,而演化出「長期發情」的生理狀態。
女人以性交換獵人的鮮肉。
賽蒙斯的理論另有一個版本。
他注意到大多數狩獵採集社會中的女人,都沒有選擇丈夫的自主權。
那些社會都是由男性支配的,父系宗族相互交換女兒,以鞏固宗族間的盟誼。
但是,由於女性處於長期發情的狀態,女人即使嫁給低階男人,也能夠私下色誘高階男人,使自己的子女擁有比較優秀的基因(假定男人憑本事打天下)。
賽蒙斯的理論屬於比較現代的男性人類學家提出的理論。
作者認為賽蒙斯的理論雖然仍以男性為中心,但是在他眼中女性懂得利用自己的姿賦,追求一己的利益,代表男性學者向「自主女性」形象跨出了一步。
理論四、要是男人能夠辨識女性身體的排卵訊號,利用這項知識,他可以與老婆「按表操課」百發百中然後他就能「安全地」棄老婆於不顧,出外串門子勾搭婦女,處處播種。
反正他的老婆即使沒懷孕,也不再容許男人親近了。
因此女人演化出隱性排卵的生理,迫使男人接受永久性的婚約,因為男人無法確定女人生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
由於男人不知道老婆的排卵時刻,只好長相左右,夜夜春宵,以求中獎,這麼一來,他就沒空出外遊大街,泡其他的女生了。
這樣的安排使老婆獲益,而老公也獲益。
他有信心老婆生的孩子,是他的種;他也不必擔心早上一覺醒來,發現老婆屁股紅得鮮豔欲滴,引得狂蜂浪蝶上門。
這個理論是由一位男性生物學家與一位女性生物學家共同提出,他們是亞歷山大與努蘭(Richard Alexander, Katherine Noonan)。
理論五、女性演化出隱性排卵特徵,作為反制雄性暴力的手段。
因為沒有人知道她的排卵時刻,搞不清楚狀況的男性,也搞不清楚她生的孩子究竟是誰的種。
女人只要「水性楊花」,就能引誘一堆男人幫助她撫養孩子,或者至少不殺她的孩子,因為男人都自以為握靈蛇之珠,抱荊山之玉。
這是由一位女性社會生物學家賀迪(Sarah Hardy,哈佛大學生物人類學博士)提出的理論。
會得到此結論,是源自於她觀察到「殺嬰」在許多靈長類社群中頻率都很高,包括猴子、狒狒、大猩猩與黑猩猩。
嬰兒的母親因此會恢復「正常」的生殖週期,再度發情,往往她會與兇手燕好,增加「兇手」的生殖成就。
作者說這種暴行在人類歷史上也很常見:男性征服者,將戰敗部族的男性與小孩殺了,只留婦女活口。
作者認為無論這個理論是對是錯,我們必須為賀迪喝采,因為她顛覆了歷來的男性本位觀點,讓女性掌握了性權力。
理論六、人類嬰兒初生時平均 3.2 公斤,大約是大猩猩嬰兒的兩倍重,可是大猩猩母親的體重,卻達 90 公斤。
由於嬰兒與母親體重比例人類比大猩猩大得太多了,因此女人生產的歷程,特別痛苦,風險又高。
在現代醫學興起以前,女人經常死於生產,可是我從未聽說大猩猩或黑猩猩母親遭到同樣的命運。
人類的智力不斷演進,一旦了解受孕與性交的關係,發情的女性就可能避免在排卵期間性交,以求豁免生產的痛苦與風險。
但是這樣的女性就會留下比較少的子女,甚至不會留下子女,於是不能察覺自己排卵的女性,逐漸成為人類族群中的「主流」,最後所有女人都不能察覺排卵期了。
這是由另一位女性社會生物學家柏麗(Nancy Burley)提出的理論。
看到這才知道原來人類生產特別危險😮
關於這個推論,作者覺得有趣的地方在於隱性排卵在男性人類學家看來,是女性為了男性演化出的生理特徵,而柏麗卻認為是女性為了欺騙自己而演化出來的。
真的是能反映出科學家的性別與世界觀呢😆
也許只是性擇
性徵的演化不見得有什麼邏輯,雄獅的鬃毛、女人的乳房,又有什麼道理?
為什麼母獅沒有大乳房、雄獅沒有大老粗、而男人不長出鬃毛呢?
要是有的話,我看功能不會有什麼不同那為什麼不那樣呢?
可能只是演化的意外;
也許雄獅演化出鬃毛,比人類容易得多。
讀到性擇這段認識到了一個新的思考方向,原來不是所有演化都跟「天擇」有關,還有「性擇」這個可能。
天擇:有利於生存的體徵會在演化過程中脫穎而出。(因為環境、競爭者、躲避掠食者等因素演化出的結果)
性擇:因為異性的喜好而演化出的結果。
性擇甚至可能會留下不利生存的基因:
雄性天堂鳥拖著一束 0.9 公尺長的尾巴,行動怪不方便的,為什麼牠要演化出妨礙活動的長尾巴?
其他的天堂鳥種,雄性演化出了不同的妨礙活動裝備,例如從眉毛上長出來的長羽飾,倒掛在樹上、炫耀尾羽的招式,以及亮麗的彩羽與嘹亮的叫聲——可能吸引老鷹的注意。
所有那些特徵,必然會妨礙雄鳥的生存,可是它們也是雄鳥用來引誘雌鳥的廣告。
因為可能雌鳥會認為有能力做這些危險儀式性表演的雄性,代表很強、很優秀。
跟十一章討論到的「為什麼麻醉自己:菸、酒與毒品」是類似的現象,為什麼人會想做傷害自己健康的行為呢?
札哈維理論也能用來解釋人類濫用有毒化學產品的行為。
特別是在青年期——那是最可能開始嗑藥的年齡——我們花費大量精力維護自己的地位。
我認為我們與一些鳥類一樣,有同樣的無意識本能,鳥類會耽溺於危險的儀式性表演,在一萬年前,我們以挑戰獅子或部落敵人的形式,表演自己的勇武。
今天我們以其他的方式表演,例如開快車,或服用危險的藥物。
即使只磕過一、兩次藥,我哈過一根菸那燒灼、嗆人的感覺沒把我打倒,或者我熬過了第一次宿醉的痛苦,都是我強健過人的證據。
長期那麼幹,仍然活著,而且身體健康,我必然是最棒的(至少我這麼想像)。
還有許多現象使達爾文對天擇概念不抱希望:
髮色、眼珠色的天擇理論,連影子都沒有。
別說它們與氣候沒有一貫的相關,連個勉強算得上合理的「說法」都沒有,不同的顏色(頭髮、眼珠)有什麼好處?你給我謅謅看。
斯堪地納維亞半島,冷、濕又暗,金髮很常見,可是澳洲中部的沙漠,熱、乾又亮,土著中也有許多人是金髮。
這兩個地方有什麼共同之處?金髮何德何能,有利於北歐人與澳洲土著在這兩個地方生存?
藍眼珠在斯堪地納維亞半島上常見,據說能令人在昏暗朦朧的光線中看得較遠。
但是那個猜測並沒有證實,我在紐幾內亞的朋友,生活在光線更昏暗、更朦朧的環境中,他們的黑眼珠一樣管用。
堅持以天擇理論解釋各種人種特徵,最後可能產生荒謬的解釋,最顯得荒謬的,會是針對外生殖器與第二性徵的變異所作的解釋。
半球狀的乳房與圓錐狀的有什麼不同的適應功能?
半球狀的乳房適應熱帶夏季暴雨,圓錐狀的乳房適應冬季的寒霧,還是怎地?
南非布須人婦女的小陰唇非常突出,功能是保護她們不受獅子追獵,還是讓她們在卡拉哈里沙漠中減少水分流失?
男人的胸毛是在北極禦寒用的,你相信嗎?(不穿衣服?)果真如此,女人為什麼沒有胸毛?她們不怕冷嗎?
這段真的快被作者笑死🤣🤣
達爾文最後以簡明的一句話,直指問題核心:「人種間的體貌差異,沒有直接或特別的生存功能。」
達爾文用來解釋人種差異的理論,是「性擇」,與「天擇」相對,他並寫了一本書,專門討論「性擇」。
達爾文注意到:許多動物都有一些形態特徵沒有明顯的生存價值,卻有利於贏得配偶,或者吸引異性,或者威嚇同性(競爭者)。
一頭雄性能夠成功地吸引異性,或逐退同性競爭者,就能製造更多子女;
牠的基因與體貌特徵,就更有機會流傳後代——這是性擇的結果,而不是天擇的。
這個論證也適用於雌性。
所以重點是誰的基因會被流傳下去。
就算活得不久,只要能流傳下去就代表了被選擇下來了。
覺得這個新認知很有趣,又打開了一扇大窗的感覺!
結論就是有結果最重要(哈)
死亡與老化的奧秘
對演化生物學家用來表達這一「麻煩」的關鍵辭是:「最佳化」。
針對生物個體的基本設計,天擇對每一個特質都會仔細推敲,使個體的壽命與生殖率達到最高水準。
至於各個特質,不會朝向最佳狀態演化——它們會向最佳的中庸狀態匯聚,既不大,也不小。
生物個體因此更為成功,要是某個特質更大或更小,就不會那麼成功。
我們的第三例子,是同一物種兩性的壽命差異。
我們預期:兩性中橫死機率較低的那一性,投資修理機制的收益較大(壽命因而延長)。
在許多或大多數動物種中,雄性的橫死率比雌性高,部分原因是雄性從事高風險的競爭,例如打鬥或危險的雄風表演。
今天的人類男性也一樣,也許在整部人類演化史上男性都一樣:無論部族間的戰爭還是部族內的競爭,男人都必須與其他的男人對抗,是最容易死於非命的性別。
因此與男性較高的橫死率相關的是:男性老化得較快,一般死亡的年齡(非橫死)也較女性年輕。
接著探討的是一項人類獨有的特色:人類過了生殖期之後,仍然能活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女性,為什麼在中年就停經了?
由於演化的動力是傳遞基因,其他動物種很少在過了生殖期之後還能存活的。
所以大自然的生命程式,在動物生殖機能停頓的那一刻,安排了死亡,因為動物既然停止生殖了,繼續維修身體就沒有演化意義,而顯得多餘。
人類女性在停經後仍然能活幾十年,人類男性可以活到不再對生兒育女感「性趣」的年紀,似乎是動物界的例外,得費一番唇舌,才能令讀者明白,人類現像也是天擇規劃的。
現在我們要討論人類嬰兒對父母親的極度依賴,尤其是母親。
由於人類嬰兒發育得非常緩慢,斷奶後也無法自行覓食(黑猩猩就可以),在狩獵—採集時代或社會中,母親一旦撒手人寰,她的孩子就會面臨生存問題,性命都可能不保,除非他們已經長到了青春期。
其他的靈長類,父母死亡造成的生存風險,對還沒斷奶的嬰兒比較大。
狩獵—採集時代(或社會)的母親,生了幾個孩子後,若繼續生孩子,每一次都等於賭博,而賭注是她先前生下的孩子。
由於她對先前生下的孩子之投資與日俱增,她死於生產的機率也隨著年齡而增長,她進場賭博的贏面,隨著年齡增加,越來越不看好。
要是妳已經有三個孩子,他們活得好好的,可是依賴妳撫養,幹嘛冒風險生第四個呢?
但是男性不生產,不直接承受性伴侶的生產風險,因此男性沒有演化出停經的特徵。
所以男性是到老年才進入到更年期。
我覺得關於老化這一系列的探討很有趣。
還有為何不修復逐漸老化的器官呢?
如果身體大部分零件都損耗得很快,只對某一個零件做特別的維修,根本沒有意義。
另一方面,容許身體裡一小部分零件提早耗損,也沒有意義,因為維修那些零件所付出的代價,如果節省下來,可以提升壽命期望值。
天擇不會犯下那樣無意義的錯誤。
用維護一台汽車來比喻的話:
買一個鑽石滾珠軸承裝上,也沒有什麼好處,因為鑽石滾珠軸承壽命雖然長,其他的零件卻否。
因此,福斯車主的最佳策略,就是使車子所有零件,都保持同樣的磨耗速率,最後一齊垮掉,絲毫也不浪費。
我們的身體也一樣。
所以在年輕時還可以看一個零件受損就修復一個,但到老年因為太多都耗損了,就變成維持一致性的老化。
因為修復也是會耗費元氣,不如留著元氣來延長壽命。
不只有人類懂藝術
雖然藝術沒什麼明白的生物功能,但人類會作畫、花亭鳥與天堂鳥會建築出美麗的巢。
為什麼有些動物有藝術天份呢?
能夠有效覓食的動物,由於生活不虞匱乏,「閒暇」不少,所以將許多行為模式推廣到極致,超越了原先的目的,是常見的(昇華)現象,人類面對藝術品的態度,就是一個例子。
花亭鳥與天堂鳥悠閒得很,因為牠們體型大,以野果維生,體型小的鳥不敢上前爭食。
我們人類也很悠閒,因為我們以工具取食(無論採集、狩獵、耕種)。
有閒的動物,就有餘裕爭奇鬥豔。
為了生殖競爭,鬥倒自己人,哥兒們,只有對不起了。
那些行為可能後來會衍生其他的目的,例如保存資訊(克羅馬儂人的洞穴壁畫,畫的是狩獵的對象,有人推測功能之一,是保留資訊);
打發時間(動物園裡的猿與大象就有這個問題);
解除心理壓力(我們與動物園裡的動物,都有這個需要);
或者娛樂自己。
我主張藝術有用,並不等於否定藝術的娛樂價值。
也真是的,要是我們沒有欣賞藝術的天分,藝術也不會有那麼多有用的功能了。
既然人類飼養的黑猩猩會作畫,牠們在野地裡為什麼不作畫呢?
我認為:野地裡的黑猩猩沒有閒暇作畫,牠們得解決許多生活的問題,找食物、生存,以及打退敵對隊群。
要是野地的黑猩猩行有餘力,又有工具,牠們會作畫的。
我的理論是有根據的:別忘了我們的基因組裡,百分之九十八還是黑猩猩的。
所以藝術有一個前提,就是夠有閒情逸致(哈!)
農業發展是禍是福?
農業興起(包括畜養家畜)的確是個里程碑,可是農業給人類帶來的,不只是傳統教科書中大書特書的那些好處,更多的苦難也隨之而來。
不錯,務農社會的食物生產量與儲糧,都大大地增加了,但是社會、性別的不平等,以及疾病與獨裁暴政,也隨農業出現在人類史上,至今我們還難以擺脫它們的詛咒。
農牧業的發生,涉及人類的行爲,以及動、植物的反應與變化——最後導致動、植物的「馴化」。
舉例來說,動物馴化部分源自人類以野生動物當寵物的習慣,同時動物也學會利用與人類接近的好處(例如狐狸限隨獵人捕捉受傷的獵物)。
同樣地,馴化植物的早期階段,包括人類利用野生植物,丟棄種子——因而意外地「播種」了。
不可避免地,那些植物、動物,無論物種、品系、個體只要對人類有用,就會給「選擇」了,整個過程無須涉及「意識」或「計畫」。
最後,有意識的選擇與計畫終於出現了。
所以人類可能是無意識的在自己家附近種植了許多自己吃過的植物,好有趣喔😆
例如吃了西瓜,不小心就在家裡附近長出一片西瓜田之類的。
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概念~
農業社會真的比狩獵—採集好嗎?
目前世上還有幾十個所謂的「原始民族」,主要居住在不適合農耕的地區,像南非卡拉哈里沙漠中的布須曼人(比較正式一點的名稱是「郭依族」),直到最近仍過著狩獵—採集生活。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族群過的生活非常愜意,閒暇的時間很多,睡眠的時間不少,為了果腹也不比鄰近的農民辛苦勞動。
舉例來說,布須曼人每星期覓食所費的時間,平均不過十二、十三小時;請問讀者,你每星期要工作幾小時呢?
有人問一位布須曼人,為什麼他不學鄰近族群去耕種?
他的答案是:「幹嘛?四處不是有那麼多孟公果嗎?」
農人集中精力生產高醣分農作物,如稻米與地瓜,可是今日的狩獵—採集族群,食物包括各種野生動、植物,含有更多蛋白質,營養也比較平衡。
狩獵—採集族群,身體健康,疾病少,食物內容豐富,也不會像農人一樣,每隔一段時間就遭到飢荒——因為農人依賴少數農作物維生。
布須曼人能利用八十五種可食用的野生植物,他們難以想像餓死是怎麼回事,而 1840 年代愛爾蘭因為馬鈴薯傳染病導致歉收,死亡人數達百萬以上。
因此,現代殘存的狩獵—採集族群,生活絕不是「惡劣、野蠻、短命」的,別忘了,他們是給農業族群逼進世界上最糟糕的角落裡的。
過去的獵人,仍然居住在肥沃的土地上,決不可能過得比現代的獵人還差。
看完這段怎麼有點羨慕非農業社會的狩獵—採集族群,可以吃得很多元,還不需要自己種植,只需要負責尋找就好(剛好還可以運動和鍛鍊眼力)。
而且肯定也不怕吃到過多的農藥,因為農藥是農業社會為了量產的產物。
農業對人類健康有害,作者提出至少三組可以解釋的原因:
首先,狩獵—採集族群的食物,種類繁多,蛋白質、維他命以及礦物質的含量適當,而農人的食物大部分是富含澱粉的農作物。
結果,人得到的是廉價的熱量,付出的代價是營養不良。
今天,人類消費的熱量中,單單是三種高醣植物(小麥、稻米、玉米)供應的,就超過百分之五十。
第二、由於農人依賴一種或幾種作物維生,要是莊稼歉收,餓死的風險比獵人大得多。愛爾蘭大飢荒就是個例子。
最後,大多數今天主要的人類傳染病與寄生蟲,要不是農業興起,根本不會在人類社會中生根。
那些人口殺手,只有在擁擠,營養不良與定居的社群中,才能長存,因為在那樣的社群中,很容易反覆傳染,或者是人與人之間相互傳染,或者是透過排泄物與汙水傳染。
例如霍亂菌在人體外不能長期存活。
沒有群聚生活在一起,就不怕像 COVID-19 這種傳染病了吧!
除了營養不良、飢荒與傳染病,農業還給人類帶來了另一個天譴:階級分化。
狩獵—採集族群幾乎沒有餘糧,談不上儲蓄,也沒有集中的食物資源,像是果園、乳牛群。
他們以野生動植物維生,每天都得出門覓食。
除了老弱病孺,人人都得自助天助。
所以他們沒有君長,沒有全時專業人員,沒有社會寄生蟲階級——專門奪取他人找來的食物,吃得腦滿腸肥。
這作者講話的風格跟查理·蒙格好像,他們諷刺人的方式都帶點可愛(哈!)
難怪也投蒙格的緣。
作者說只有在農耕社群中,才會分化出為疾病所困的普羅大眾,以及健康、坐享其成的菁英階級。
如果農業給人類帶來的,是禍福相倚那麼我們怎麼會陷溺於農業呢?
答案可以歸結為一句格言:強權就是公理。
農業能供養的人口,比狩獵多得多,至於平均說來是否每一張口都分配到更多的糧食,是另一個問題(狩獵—採集族群的人口密度,每 2.58 平方公里不到一人,可是農耕族群的人口密度,至少高 10 倍)。
部分原因在於:一畝種滿了莊稼的田地,比起一畝森林(其中可食用的野生植物並不集中)能生產更多噸的食物,因此可以餵養更多的人。
另一部分原因在於:游牧的狩獵—採集族群必許採取殺嬰或其他手段,維持四年的生育間隔,因為母親必須照顧幼兒,直到他們長大,跟得上大人。
定居的農耕社群就沒有那樣的問題,婦女可以兩年生育一次。
但也因此農業興起後,女人往往淪為役畜,又因為更頻繁的懷孕、生產而透支體力,健康日益惡化,進一步地加深了性別不平等的鴻溝。
賈德.戴蒙在《第三種猩猩》的續集《槍炮、病菌與鋼鐵》有做更多延伸的討論,和觀察農牧業對世界的影響。
雖然農牧業對人類來說帶來了許多缺點,但是這世界上只要有一群人發展了農牧業,其他沒發展的地區就會有被消滅或被併吞的風險。
因為農牧業帶來了人口,人口帶來了中央集權與技術發展,人口還帶來了致命生態武器「傳染病」。
讀完就懂了為什麼有些國家發展得好,有些國家發展比較慢。
讀《槍炮、病菌與鋼鐵》可以得到賈德.戴蒙想帶給讀者的核心價值觀,就是「沒有哪一個人種特別厲害或優秀,一切都跟當地自然環境(動植物、氣候、地形)有關。」
關鍵在「生物地理學」。
完整心得:[閱讀心得]《槍炮、病菌與鋼鐵》世界的樣貌無關人種是因為生態地理學
生物地理因素影響誰是強國
我喜歡第十四章,可以看到原來救世界(指歐亞大陸)特別強,並不是因為人種比較優秀,而是跟生物地理因素有關。
由下圖可以看出,歐亞大陸相較於橫跨南北半球的美洲大陸,因為氣候較一致而更易於遷徙和方便不同動植物種的傳播與發展。
翻拍自《第三種猩猩》
要是舊世界與新世界各自旋轉九十度,農作物與家畜的傳播,在舊世界就會變慢,而在新世界會加速。
文明在兩地興起的速率,也會有相應的變化。
新世界地理軸線的優勢,是否足以讓蒙提祖馬與阿塔花普拉,即使沒有馬也能侵入歐洲?誰敢說不可能?
我已經論證:文明興起的速率,各大洲不同,並不是少數天才造成的意外。
也不是決定動物族群競爭結果的生物差異——例如有些族群跑得比較快,或食物消化得較有效率。
也不是各族群平均發明能力的差異造成的結果——根本沒有證據顯示過有這樣的差異。
文明興起的速率,各大洲不同,是生物地理對文化發展的影響造成的。
如果歐洲與澳洲在一萬兩千年前互換人口,那麼那些給送到歐洲的澳洲土著會是日後侵入美洲與澳洲的族群。
覺得作者好中立唷!
身為一個西方人,願意把成功歸結於機運,不愧是善於用外星人視角觀察地球的人。
想知道更多有關生物地理因素的細節,可以看《槍炮、病菌與鋼鐵》,是《第三種猩猩》的續集。
都是賈德.戴蒙的著作,他的書真好看😍
完整心得:[閱讀心得]《槍炮、病菌與鋼鐵》世界的樣貌無關人種是因為生態地理學
馬帶來了巨大利益
環顧世界,不論馬何時何地引進,都給人類社會帶來巨大利益。
人類演化史上頭一遭,人類可以很快地穿州越界,兩條毛腿怎麼也趕不上。
馬的速度,讓獵人得以追趕獵物,讓牧民容易管理大群牛羊。
最重要的是,速度讓戰士可以發動遠距奇襲,並在敵人有效動員集結之前,迅速脫離戰場。
因此,馬在世界各地都使戰爭的面貌丕變,讓騎馬族群威嚇四鄰,無不披靡。
美國西部片上兇猛的「紅番」騎士,事實上是近代的產物,大概是一六六〇年到一七七〇年間的事。
因為美國西部的馬,是歐洲人帶來的馬野放後出現的,牠們趕在歐洲人和其他歐洲物事的前頭,進入美國大平原,所以我們可以確定:馬是改變美國平原印第安人社會的唯一肇因。
草原族群馴化了馬之後,就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有能力合「軍事/經濟」於一體的族群。
這個「軍事/經濟」複合體此後支配了世界歷史,達五千年——特別是在他們侵入東南歐後,又採借了精耕農業所以他們的成就,與印歐語族下一次成功的擴張(西元一四九二年開始)一樣,是生物地理的意外。
他們剛好降生在一個特別的地點,那裡有野馬,有開闊的草原,又接近中東與歐洲的文明中心。
作者說許多人寫書瞎扯什麼「印歐語族是優越民族」的濫調,其實只不過是運氣好,在適當的時間,生活在適當的空間,才能將許多技術湊在一塊,建立一個有效率的軍事—經濟複合體。
沙漠是被消耗殆盡才成了沙漠
從新石器時代起到羅馬、拜占庭時代,欣伐森林的目的在:取得農地、開闢羊的牧場、取得柴火、建材。
即使新石器時代的房屋,不只需要木材搭建,每間房屋還需要十三噸柴火,製造灰泥塗敷牆壁與地板。
國家興起後,人口爆炸,加速了破壞森林、過度啃食牧場的速度。
為了應付農地與城市對於水的需求,還精心設計了溝渠、管道與儲水池系統,收集與儲水。
那些城市的廢墟,以及雅典與羅馬,都可供我們憑弔那些摧毀自己生存憑藉的國家。
地中海文明不是唯一搞生態自殺的有文字社會。
中美洲的古典馬雅文明、印度河谷中的哈拉班文明,是另外兩個明顯的搞出生態災難——擴張的人口超過環境的負荷的「候選人」。
雖然文明史的發展,往往因為特定的帝王與蠻族入侵事件,走上不同軌道。
可是總括來說,砍伐森林與土壤沖蝕也許是塑造人類歷史更重要的力量。
所以尋寶的電影畫面大部分都是在沙漠中的古城,不是古代人喜歡住在沙漠裡,是因為那些土地已被消耗成無法生長動植物之地。
最後作者的話 –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我們能從前人(時間)與別人(空間)的經驗學習教訓,這個本領使我們成為動物界獨一無二的物種。
讓人心懷希望的跡像中,有許多實際、廣受討論的政策,只要實行就能避免災難,例如:限制人口成長、保育自然資源,以及許多其他的環保措施。
許多政府為了解決某些問題,已經依據這些明白可行的政策草擬對策。
但現在各國似乎不但不限制人口成長,還一直鼓催生育率,不知道是不是怕自己國力變弱(?)
國力再強,若生存環境破壞殆盡又如何能生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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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書:博客來
很感恩查理蒙格推薦了這本書
讓我對自己住的地球有了更廣的看法
看到了生命的起源與滅絕
其實有點沈重,希望會有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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