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明亮的人如何能理解黑暗

這是我少數讀到德國作者寫的書,前幾則故事讓我覺得氛圍很冰冷,有一種超級安靜的感覺。

看書本來就不會有聲音,但有些書你讀起來真的會有很熱鬧的感受,而這本書的那些故事真的超級安靜。

這體驗對我來說很新鮮,很像在看一部沒有背景音樂的電影,裡面的人都穿著大衣包緊緊,面無表情,無論是正在傷害人或是被傷害的人都如此。

非常安靜。

讀這本書的過程很享受。

總共有48個短篇,讓我想到一千零一夜,一天一個故事。

覺得是本很適合在旅行時讀的書,適合在移動的交通工具上閱讀,閱讀時會擁有一種寧靜的氛圍。

而且有種被灌注藝術文青氣息的感受,心靈被滋養。

品味他的敘述方式,讓人輕易想像,能深入其境。

偶爾讀讀文學書籍的感覺很不錯,覺得愜意。

不用想太多,不花力氣思考大問題,單純地享受文字。

享受文字帶來的平靜,文字帶來的風格。

讓紛擾沉澱下來。

喜歡讀作者分享的詩,好美也好真實。

這本書跟我預期的完全不同,看書名以為是在聊有關黑暗的事。

但這書名其實不是照原文翻,原文直翻是「咖啡與菸」,所以他並不真的是在探討一個明亮的人怎麼理解黑暗。

這本書其實讀起來不黑暗,而且主角感覺也不是明亮的人:P

作者用第一人稱視角在講話,我覺得自己像在咖啡廳坐在他面前,聽他說故事。

不是艱深的內容,但讀不快,因為想細細品味他的文字、氛圍,和字裡行間的寓意。

覺得有在讀格林童話的感覺,用說故事來傳達,但沒明說想傳達什麼。

需要自己腦補,加上有夠多方向能去想。

例如第30篇用兩個故事來表達事情無法簡單的區分出對錯。

第24篇看到法律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荒謬的。

醫生思考生死,律師思考善惡。

這本書讓我有一個感觸,讀醫生的書時會看到他們對生死的思考,因為他們工作上接觸到的是生老病死;而原來律師(此書作者是律師)會去思考的是善與惡,因為律師面對的是善惡的辯論。

以下引用書中一段作者思考善惡的段落:

歌德在兩百多年前寫道:
「人類一生下來就處於一種受限的狀態;他能領會簡單、明確、近在眼前的目的;可是一旦他走得遠了,他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這句話的中肯之處,在於它的樸素。

至少對我來說,「善」「惡」「道德」「真相」這些概念如今變得太大、太廣。

有二十年的時間我替謀殺犯和殺人犯辯護,見過鮮血淋漓的房間,見過被割下的頭顱、被扯下的性器、被切碎的身體。
我和身處深淵邊緣的人談過話,他們赤裸、崩壞、迷惑,對自己感到震驚。

而在這麼多年以後,我明白了人類是善還是惡這個問題完全沒有意義。
人類無所不能,他可以譜出《費加洛婚禮》,建造出西斯汀教堂,發明盤尼西林,也可以發動戰爭,姦淫擄掠和殺人。
這始終是同樣的人類,這個光芒四射、絕望、飽受折磨的人類。

在快速進行的生活中讀這本書,能讓一切暫停下來。

作者感覺是用平淡的視角看待生活周遭的事。

他沒有明確表態什麼,但你就是能讀到一些背後的含意。

我好喜歡聽他說故事,第20篇亞由美(在德國學音樂的日本女生)的故事他敘述的意境很安靜,很能帶出他的內心、他的視角。

這讓我發覺自己喜歡讀他人的視角。

另外還有感觸到歐洲人的世界觀好像很廣。

他們一下在中東思考沙漠與戰爭、一下在北非某個國家。

一本書裡出現好多的國名,也好多是我需要在地圖查找才知道切確地理位置的地名。

例如:突尼西亞、阿爾及利亞、約旦、斯洛維尼亞 …

處在周圍有許多國家和文化差異大的地方似乎很有趣。

在第40個故事看到作者的律師朋友如何協助處理一個調查案件,抽絲剝繭。

除了跟著進入劇情,還可以看到律師的辦事方法,很有趣。

第41個短篇讓我有個感受:

越是簡單,越不容易讀懂

很尋常的對話,突然結束,這種都會讓我再重讀幾遍,想看自己是否能體悟到作者營造的什麼。

作者說:

別人告訴我們,複雜的事物才有價值,但這是一派胡言。
事實上,最簡單的東西才最難。

好有感觸~

讓我想到讀《窮查理的普通常識》時,就常在讀懂之後驚覺自己怎麼沒發現這麼簡單的道理!

超愛的書:[閱讀心得] 資訊量很大的《窮查理的普通常識(增修版)》


節錄喜歡的橋段

當時的戲院還准許吸菸,高畫質銀幕尚未發明,影片播映到一半,在瀰漫的煙霧裡幾乎什麼也看不見了。

這本書裡的故事,是從20世紀初的事聊到現在。

看到 1981 年的戲院,原來在那沒有禁止吸煙的時代,會因為太多人吸菸而煙霧瀰漫看不到影片畫面XD

一九七三年,約瑟夫.博伊斯貼上紗布和繃帶的浴缸被德國社會民主黨地方黨部的兩名黨員清理乾淨,用來清洗玻璃杯。
賠償這件被毀損的藝術品的金額是四萬馬克。

一九七四年,一家生產家用清潔劑的公司製作了一段廣告影片,片中兩名清潔婦在一間展示現代藝術的美術館裡刷洗一個浴缸。

一九八六年,約瑟夫.博伊斯在杜塞爾多夫藝術學院設置的一個「油脂角落」被管理員扔進了垃圾桶。
損害賠償的金額也是四萬馬克。

二○一四年,三名藝術家用這個「油脂角落」的殘餘來製作燒酒。
這幾位藝術家嘗了嘗,說這酒有帕瑪森乾酪的味道。
剩下的蒸餾酒被裝進玻璃瓶中展出。

二○一一年,在多特蒙德的一間美術館,馬丁.基朋貝格18作品中的一個塑膠槽被一名清潔婦徹底刷洗乾淨。
損害賠償的金額未被揭露。

這段覺得好有趣,蠻耐人尋味的~

不確定作者想表達什麼,我想到的是「藝術品與垃圾髒污的一線之隔」(哈!)

你有看出什麼嗎?

拉爾斯.古斯塔夫森(Lars Gustafsson)是位瑞典作家。
他曾經贏得幾項重要的文學獎,作品也被翻譯成世界各大語言,有許多年他都被視為諾貝爾獎的候選人。

他在七○年代寫了一本《打網球的人》。
書中一位來自瑞典的教授接受了德州奧斯汀大學的教職,將到該校教授哲學和文學。
這位教授蒼白、瘦削、疲倦而且不擅長運動。
他喜歡美國的大學生,喜歡他們的好奇心,喜歡那份單純和輕鬆,他心想他們和歐洲的大學生截然不同。

他的英文還不夠好,把尼采的「Übermensch」(超人)翻譯成「Superman」,造成了麻煩。
在這個新世界,遠離了陰暗的瑞典,在奧斯汀的炎熱中,他開始漸漸有了改變。
隨著書中故事的進展,他成了一流的網球好手,而且他自由了。

這段讓我覺得有趣的部分是歐洲人的視角,他說美國大學生的好奇心、單純、和輕鬆,跟歐洲大學生截然不同。

讀這本書確實讓我感受到歐洲人的心思好細膩複雜,又帶有點陰天的氣息。

哈洛德在書頁裡夾了一張那房子的醜陋明信片,在兩行詩下面畫了線。
每當有人談起故鄉,我就不由得想起這兩句詩:

我們渴望回家
但不知家在何方?

這兩句好有意境。

淡淡哀傷感,又很美~

文中夾了明信片的書是艾興多夫詩集

哈洛德是有英國貴族後代,已經離開英格蘭,離開擁有一百多個房間的古堡(文中的「那房子」),搬到里約熱內盧。

在哈洛德父母離異後,那間古堡被轉讓給「國民信託」,雖然他還擁有四個房間的終身居住權,但房子到處都被整理過,每天都有巴士載人來參觀,這些人付四英鎊二十便士的入場費、購買印著古堡的明信片和鑰匙圈。

看到這段也覺得超有趣,原來古堡屋主的視角是這樣。

作者問哈洛德:「你不想念這一切嗎?」

哈洛德說:「我認為不會,老友。」過了一會兒他說,「不,故鄉不是一個地方,而是我們的回憶。」

的確,故鄉只存在回憶裡,就算去到相同的地點也已人事全非。

據說馬克.吐溫曾說,如果天堂不准他抽菸,他就會放棄天堂。

他說得對。
明明就是在亞當和夏娃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被逐出樂園之後,事情才有趣起來。
那種百無聊賴,那種腦袋空空和洋洋自得,終於結束。

他們兩個成了人類,直到此時他們才得以認識這個世界,也認識自己。
他們付出的代價是失去了永生──和《舊約聖經》裡的上帝打交道就是這樣,要麼就是全有,要麼就是全無。

這段的思維也超酷!

我真沒想過還有這種見解,哈哈,原來被上帝逐出樂園才開始有趣,而且原來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去天堂。

還讓我突然有個感觸,歐洲人的反骨不是叛逆的感覺,也不像為反而反,是一種看透一切、沒有一定要怎樣的淡然感。

也讓我看到一個現象,如果你是一個怎樣都能過得有意思的人,幾乎沒有人能懲罰到你。

沒錯,當然,我們必須戒菸,過理性的生活,我們也不該再攝取糖分,不該再吃肉,非這樣不可。
而施密特的偉大之處就在這裡:他對這一切都不感興趣。

施密特(Helmut Schmidt,1918-2015)是德國前總理。

作者說在他看來,施密特是最理想的吸煙者。

我喜歡「他對這一切都不感興趣」這句話,好有自信,好有自己格調的感覺。

這種因為愛一個人事物或理念,而對其他任何事都無感的態度好厲害。

(當然我不是在贊成吸煙這件事:P)

我們必須理解我們如何成為今日的我們,也必須理解我們可能再度失去什麼。

當我們發展出意識,並沒有什麼理由顯示,有朝一日我們的行事原則會與我們的猿人祖先有所不同。
假如按照大自然的法則,我們就也會把自己所增長的能力用來殺死弱者。

但是我們做了不同的事。
我們為自己制訂了法律,建立不偏好強者,而是保護弱者的道德規範。
這就是使我們身而為人的最高意涵:對他人的尊重。

今天如果我們不保護少數──不管他們是猶太人、移民、難民、同性戀者還是其他少數族群,我們就會重新陷入蒙昧之中。
英國《大憲章》、美國《人權法案》、法國《人權宣言》,以及如今自由世界各國的《憲法》,這些都是我們的勝利,讓我們超越了自然,也超越了自己。

就算我們極端厭惡去碰觸今日的暴行,也別無選擇。
只有我們能夠去對抗這種野蠻、厥詞和猖狂。

這段好哲學,好需要停一停,思考一下。

如果沒有保護少數的法律,我們會與猿人一樣,大欺小、強欺弱。

作者說是因為人類制定了法律,才讓人類與動物不同,超越了自然。

在這篇短文中作者提到,根據柏林反猶太主義監察組織的資料,2017年在德國首都記錄有案的反猶太事件共有947件,比前一年增長了6成。

他說以仇恨的態度面對世界是最可怕、最幼稚,也是最危險的。

看到他說情況愈來愈糟,而且這些犯罪行為早已不再是邊緣現象,讓我好震驚!

原來現在的德國還是有反猶太的問題。

讀到這篇短文的讀者被激怒了,在極短的時間裡就在該報的網頁上留下幾百條留言,威脅那個主編將會「受到懲罰」。
有一個人說行政法院的這項決議「只是技術官僚的叫罵」,另一個人詰問:「對德國民族沒有好處只有壞處的法律,算是哪門子的法律?」

漢斯.法朗克屬於最早追隨希特勒的一批信徒。
早在一九二三年他就參與慕尼黑的「遊行到統帥堂」事件,納粹把這批人稱為「老戰士」,視之為榮譽頭銜。
後來漢斯.法朗克當上「波蘭總督」,波蘭人稱他為「克拉科夫的猶太人屠夫」。
他在一九三三年的德國法學大會上宣稱:「凡對德國民族有益者皆為正當,凡對德國民族有害者皆為不正當。」

這邊作者又善用了兩個故事來對比同一類的事件。

乍聽「對德國民族沒有好處只有壞處的法律,算是哪門子的法律?」這句話似乎有道理,但這個邏輯若由納粹引用就變得可怕,只要對德國民族有好處就什麼都能做。

也讓我想到之前在《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1:政治》讀到的,法律很難滿足所有人。

對大眾有利,可能對特定族群不利;對特定族群有利,可能對大眾不利。

最難之處在於怎麼選擇

用哲學的角度看待事情,總會發覺這世界沒有絕對的好與壞、對或錯,影響判斷的是不同的立場。

延伸閱讀:[閱讀心得] 法國高中生哲學讀本1:政府是人民的主人還是僕人? 探討政治的哲學之路

人不會因為書本而感到絕望,應該要反過來說:是我們在尋找為我們而寫的書

這句很有感觸!

太有感觸。

當我在選擇要不要讀一本書時,說不上自己的判斷是源自於哪,那像是一個直覺。

原來我在找的就是為自己而寫的書,我能感觸到什麼的書,能說中什麼的書。

我想請教這位藝術史學家,現在我該怎麼做。
經歷過由我負責辯護的許多刑事訴訟之後,我理解到澄清事實有時能對受害人有所幫助。
唯有當我們認識了邪惡,我們才能和邪惡一起繼續生活下去。

這段故事的背景:一位藝術史學家跟作者有約,他說1938年納粹在維也納洗劫了一戶人家,該戶人家家產中的一幅畫後來被作者的外曾祖父「買下」,而最後是作者祖母以極高的利潤轉售了這幅畫。

我對文中最後一句有感觸,因為每個人會願意做任何一件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對執行的本人來說肯定是好事,沒有人會故意做錯的事。

即便是做大壞事的人也都有他認為正當的理由,所謂的「壞事」被不同人解讀也會有不同的見解。

所以當我們用冷靜理性的方式同理了邪惡,即便我們不認同,但只要理解了這件事為何發生,我們就會覺得舒坦一些。

這應該跟蒙格的誤判心理學裡的 師出有名傾向 有關,一個好理解的例子:「只要講得出理由就有機會成功插隊,因為大多數人都認為有理由的事就是重要的事。」

阿爾戈英雄在此處的暴風中,損失了十艘船中的第九艘。
赫拉克勒斯發現它撞毀在海岸邊。
他在那裡建立了一座城市:Barca Nona,意思是第九艘船,也就是巴塞隆納。

這也太有趣了吧哈哈哈哈,原來巴塞隆納是第九艘船的意思,真的從來沒想過!

以為就是一個地名,沒想到他的命名是有故事的。

西語小教室🤓
barca:船
nona:第九

生命只有短短一刻,幾年之後我們全都會死。
我們有限、脆弱、易受傷害,儘管我們偶爾自以為能夠,但其實我們從來都無法完全理解自己的人生。

在希臘的德爾菲神殿上方寫著:「認識你自己。」

阿波羅這樣勸告希臘人,那位老神父在第一堂課時把這句話寫在黑板上,如今這句話被印在T恤和汽車貼紙上。
但這是做不到的,沒有人能夠認識自己。

我們知道死亡,而這就已經是一切,這就是我們全部的故事。

古羅馬哲學家愛比克泰德的《語錄》
當你親吻子女或妻子,就對自己說:「你所親吻的是個凡人。」那麼當這人死去時你就不會失態。

在搭機返回柏林途中,在我快要睡著之前,我想起馬可.奧理略的《沉思錄》。
他寫道,亞歷山大大帝和替他趕騾子的人最終走上同一條路。

他曾在巴勒摩的一個日晷上讀到一句拉丁文:Vulnerant omnes ultima necat──分分秒秒都傷人,最後一刻要人命。

這一刻何時到來並不重要。
我們並沒有活下去的義務,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失敗。

作者在寫這本書時似乎很在意死亡這件事,他時常在思考死亡。

《一個明亮的人,如何能理解黑暗?》網路書店連結整理

電子書:KOBO, Readmoo

實體書:博客來

我還蠻享受這48個故事

雖然不是每一篇都看得懂

這讓我想到小時候常聽到的一句話:

「等你長大就懂了。」

另一本喜歡的德文書:[閱讀心得] 一位德國遊民的自傳《吾業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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